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纲
高校在承担启迪心智、培育美德、训练技能和增长知识等责任的同时,还应关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情绪情感、人际交往、学业困惑和就业压力等问题,积极引导学生认识并悦纳自我、接受并面对现实、乐与人处善于交往、砥砺奋进不忘初心。大学生也应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意识,掌握心理维护的合理方法,自觉反思反省,积极求助,合理宣泄,避免心理问题发展成心理危机。
大学生的心理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应建立多种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层、分类工作体制机制。其中,大学生朋辈因其年龄、兴趣、思维方式、观念意识等与求助者更接近而成为重要的支持力量。朋辈彼此之间也能互助,从他人身上获取经验和积极力量。为此,经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申请,校团委批准,在我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协会(以下简称“心协”)。
心协将依托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这一平台,自主开展心理测评、科普宣传、朋辈辅导、自我成长等心理健康维护和增进活动。心协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确定、活动开展和人员考核均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各学院心理部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确定、活动开展和人员考核均由二级学院负责。
协会名称: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简称心协,以下称“协会”。
英文名:Students’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of Henan University of Urban Construction.
协会成立于2004年,正式成立大会于2004年5月25日举行。
协会性质: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指导下,由热衷于学习和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的本校学生组成的学习型、服务型、公益性学生社团。
协会宗旨:团结广大心理学爱好者,共同学习、研究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与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我校学生的心理素质,帮助和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协会文化:和谐、分享、成长、互助
协会和各二级学院心理部职责:
1.宣传心理健康维护的相关知识,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保健意识并掌握自我调节的方法。通过宣传,使大学生能冷静反思个人兴趣、外貌、特长、性格和能力等,建立悦纳自我的意识并有勇气不断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可通过宣传栏、广播站、公众号、组织活动等形式宣传心理卫生知识,使每位教师和学生、每项工作和每次活动,均能自觉将维护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作为工作和生活的重要考量。
2.协助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二级学院开展大学新生的心理普测工作。协助中心和学院完成心理普测和心理档案建档工作,遵守保密原则,配合中心和学院筛查重点关注学生。能够以专业工作者的身份和职业操守,协助中心和二级学院对重点关注学生进行观察、提供心理援助和后期追踪。
3.协助中心完成个别咨询的预约任务,安排好每天在中心的值班工作。用专业的态度接待来访学生,做好预约学生与心理老师之间的咨询安排。
4.协助中心和二级学院心理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活动。如每年的春季学期,要开展新生入学教育的心理健康专题教育,“5.25”(心理健康宣传月/周)系列活动,每年的秋季学期,开展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致明天”演讲比赛等。在一些和心理健康有关的特殊节日,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宣传活动和其他有学院特点的学生活动,以促进学生关注心理健康,掌握自我调节的方法。此外,学院心理部还可根据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需要,开展日常性、专题性的心理教育活动。
5.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创办心理公众号和《心航》报纸。心理公众号和《心航》报纸以协会大学生为编辑主体,由专业老师指导,面向全校师生,发布心理相关文章,介绍心理卫生知识。
6.各二级学院的心理部成员在二级学院团总支的领导下,在学院内独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工作。负责完成二级学院团总支安排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能在遵守保密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渠道反映重点关注学生的近期表现;能通过合理方式和客观中立的立场,观察并第一时间向主管此项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反映本院学生出现的心理问题和危机隐患;能为班级内的经济贫困生、早期家庭不幸学生、学业预警学生、遭遇校园欺凌的学生、近期遭遇情感挫伤的学生以及其他需要提供心理支持的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能够身体力行,及时进行自我心理建设,为其他同学做好榜样示范。
7.组织心协和二级学院心理部的成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自助活动,如团体辅导、观影感悟、阅读分享、素质拓展和活动体验等,在相互启发、相互引导、相互交流中,获得对自己的完整认识、对环境的客观态度、对未来的积极规划,能够助人并自助。
8.加强校际心协间、校内各学院心理部之间、心协与社会组织间的交流合作。可以通过网络、书信、面对面等渠道,交流经验,取长补短。
工作原则:保密原则、协作原则、无条件积极关注原则、助人自助原则。
工作宗旨:尊重多元、充分接纳、真诚友善。
第二章 协会架构及职能
心协现有指导老师3名。
心协设立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协会在工作过程中受校团委的监督,在工作内容上受心理中心的指导。学校各二级学院设立心理部,各学院原则上应将班级心理委员纳入心理部。心理部工作由二级学院团总支监督,工作内容由二级学院团总支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共同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会长为协会主要负责人,领导协会开展工作,每学期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对协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心协副会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计划安排,参与活动决策并协调工作。
第一节 全体会员(代表)大会
协会设立全体会员大会,在协会发展的后期可改为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全会”),全体会员大会或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在协会会员人数超过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的要求时,全体会员大会改为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部门数投票选出,各部门代表人数按部门人数由主席团决定。
协会会员通过全体会员大会或全体代表大会管理协会事务,行使自己的权力。
全会一年至少召开四次,具体流程参见《会议管理制度》。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出,全会可提前举行,除非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召开,不得延期举行或不举行。
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职能:
1.听取并审议心协主席团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心协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2.制定或修订心协章程和其他各项制度;
3.监督心协章程和其他各项制度的实施;
4.审议每季度的财务报告和其他各类文档;
5.审议并通过现任主席团推荐或个人自荐的主席团换届候选人名单;
6.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7.在新一届主席团的提请下选举产生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8.讨论和决定应该由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节 心协主席团
协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全会选举产生,是全会的常设机构,在全会闭会期间代行全会的大部分职能,是全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全会的各项决议。
主席团主席由会长兼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的会议;主持各部门、分支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方案;审核各部门、分支机构的工作等。
主席团其他成员由副会长、各部门分管副会长等组成,内部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出现重大分歧由会长和副会长协商后做最终决策)。
心协主席团职能:
1.领导、协调协会全面工作,组织召开心协全体成员大会;
2.把握心协发展方向、组织结构,完善协会的各项制度;
3.各部门活动申请的审批与各类财务报表的审批;
4.协调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5.加强与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沟通,及时传达其有关指示精神,并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6.在全体成员大会上提议任免其他各部人员,筹备和主持协会部长级以上会议;
7.在全体会员大会闭会期间决定部门的设立、撤销、合并、改组等其他调整;
8.奖惩制度的贯彻落实,监督完成对各部门的考核;
9.协调好与学校其他学生组织、社团的关系,互相合作、积极进取;
10.定期向协会指导老师汇报协会近期工作。
第三节 心协职能部门
为了便于主席团开展工作,主席团内设专人负责代表主席团统筹其某个部的工作,此人便为该部门的分管副会长。
各部门分管副会长职责:
1.监督各部门具体工作的实施,并在必要时给出意见或建议,使所属部门的工作有序开展;
2.在主席团会议上汇报所属部门的工作,帮助主席团了解各部门的情况;
3.协助主席团完成对各部门的考核和评价;
4.必要时直接干预所属部门的工作,以防止严重事件的发生。
心协现设有统策部、新媒体部、心航办公室、心理剧社、心灵驿站等五个部门,每个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一般不超过三名),副部长具体人数依照换届选举情况而定。
在主席团认为有必要进行部门调整时(包括部门的设立、撤销、合并等),在每年换届大会之前可向全会提交部门调整议案,经全会三分之二以上参会成员表决通过后,由主席团公布部门调整结果及涉及部门部长副部长的职务调整,干事按部门进行相应调整。在换届大会时,按调整后的部门进行换届。
部长(副部长)职能:
1.领导、协调部门开展工作,服从主席团的领导和监督,组织并主持召开部门例会;
2.负责部门成员的考核,填写考勤表和奖惩制度表,按时上交心航办公室;
3.检查决议落实工作并不部门成员予以监督、指导;
4.负责做好部门间及与主席团间的联系;
5.讨论制定部门的开展方向;
6.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开展相关工作。
各部门职责
统策部:
1.负责管理协会内部日常事务及各类活动的总策划(包括中秋节茶话会、冬至日活动、每年六月份送毕业生茶话会等);
2.负责日常活动的策划书、各部门分工及活动现场的布置和事后处理打扫等工作,并征集活动信息送往心灵驿站和心航办公室;
3.配合主席团进行新成员资料的整理并将其分配给各部门,以便各部门的管理工作得以展开;
4.负责督促各部门开展考核,收集考核结果并上报主席团
新媒体部:
1.负责《心航》报的编辑;
2.负责协会在校内外宣传内容的策划、宣传方式的构思和各类宣传页的制作;
3.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多媒体设备的管理与日常维护;
4.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相机的使用与维护,留存各类活动的影像。
心航办公室:
1.负责各大小会议的记录,并拟定各类有关通知、总结及证书颁发;
2.配合主席团进行评优工作及学期活动直接工作并撰写总结报告;
3.管理心协各类文件和资料,并建立“心协”文字档案。
4.加强与兄弟社团、外校心协的联系,开展各类经验交流会、参与各类联谊活动,并负责把活动请柬送于各社团负责人(包括协助 统策部策划完成全校各学院宣传周举行的心理沙龙、心理影片展、心理健康宣传版面等活动的策划书);
5.负责管理协会会费和协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物品的采购;
6.加强与校社团管理服务中心的联系,策划开展联合活动并负责协会在社团管理服务中心的例会工作。
心灵驿站:
1.负责咨询工作并进行各类调查;
2.负责《心航》报的部分文字编辑(日常咨询常见问题的书面反映);
3.负责微信公众号“河南城建学院心理中心”的文字投递工作;
4.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页活动状态的更新和学校心理测评系统的管理工作;
心理剧社:
1.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心理剧的编排和表演;
2.代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河南城建学院参与各类心理剧比赛。
各部门分工明确,部门负责人带领本部会员组织安排本部工作,积极参与协会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策划,执行协会各项制度,确保心协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 会员制度
会员资格
凡我校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承认本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1.政治合格,未受过任何重大处分;
2.对心理健康及相关知识有浓厚兴趣,乐于助人积极向上,做事认真负责;
3.具有一颗热忱帮助他人的心,有一定特长者更佳;
4.愿意为心协工作并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会员权利
1.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的权利。
2.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对协会工作及负责人批评建议及要求的权利。
4.对协会内部事务的知晓权。
5.向协会推荐新会员的权利。
6.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审议协会的学期工作方案和期末工作总结的权利。
8.审查协会的财务状况的权利;
9.优先阅览协会编印的宣传刊物的权利。
10.监督主席团、各部长及其他会员工作的权利。
11.会员有遇到困难时请求协会帮助并得到帮助的权利。
12.参加协会的会议、内部活动的权利。
13.从协会获取心理学资料的相关信息的权利。
14.接受心理学知识培训、学习的权利。
15.提交活动提案;
1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
1.有积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有爱心、责任心、良好的心理素质,并遵守职业道德;
3.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较强的文学功底和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4.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主动打听来询者的身份及个人隐私,不能将咨询内容泄露给任何人,若有违背将严肃处理;
5.尊重、关心、了解每一位来访者,做到态度热情、诚恳,给人以信任和安全感,不可敷衍了事,不可误导,必须控制自己的情绪,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6.认真总结经验,积累心理学知识,提高自身水平。
7.工作认真负责,没有特殊原因,按规定时间执行值班制度;
8.咨询活动应作好各项记录,方便咨询活动的存档备案。
9.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建议,维护协会的声誉,弘扬专业精神,为协会做尽可能的贡献。
10.对破坏协会形象的活动进行揭发和制止;
11.参加全体成员大会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工作。
第四章 招新制度
准备阶段
1.拟写策划书,将各个环节所要进行的任务和负责人明确。
2.制作各种招新资料:心协宣传页、宣传片,新生小贴士,心协招新报名表,进班宣讲会所用的PPT。
3.迎新时进行进心协宣传单和新生小贴士的发放,可以适当举办一些小活动吸引新生参加。
4.制定详细的招募方式程序,确定各部招新人数、进班宣讲会及面试时间地点,并在外围(线上线下)结合海报宣传。
5.举行招新进班宣讲会。同时进行招新报名表的发放,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
招募阶段
1.招新表格的回收及初步筛选。
2.由事先安排的人员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并做相应的考核记录。
3.面试一般进行两轮。第一轮面试以交流了解为主,进行简单的初选;第二轮面试以考察能力素质为主,进一步筛选,确定最终名单。
正式录用
1.发短信或通知被录用的人同时注意关注未被选上的人。
2.统计新干事的联系方式并做成联系表每人一份。
3.将新干事与心协完成各方面的融合,做好新干事培训事宜:关于心协章程的培训;关于值班的培训;各部门单独的工作培训;心协全体成员聚餐;在部长带领下承办活动。
第五章 退会制度
学生干事退会须提前一星期递交申请(申请中应说明退会缘由),经协会统策部审批同意前方可退会。
部长级及以上成员须提前两星期递交辞职报告,经所在分管主席、主席团同意方可除名退会。
原则上不允许部长级及以上成员任期内退会,协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驳回当事人的辞职报告并劝留。
部长级及以上的成员除上述要求外须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退会。
协会不得无故开除任一干事,假设其有违反相关制度按本制度和《奖惩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假设协会主要负责人在重大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和错误,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在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干事同意后,可向指导老师申请建议提前举行换届选举。
协会个别部长级及以上成员犯有严重过错,或者触犯《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奖惩制度》中应予开除处分的条例时,无需经过指导老师同意,按相关制度执行。
协会会长因故退会的,由副会长顶替会长职位;副会长因故退位的,经主席团同意后推举一名分管副会长代行其职权;各部门分管副会长因故退会的,由会长代行其职权。部长因故退会的,经主席团同意后可选举一名副部长为部长,造成副部长职位空缺的,新任部长从干事中选择一位担任副部长;副部长因故退会的,若因此该部门无副部长的,按上述方案执行。
会员有以下行为之一予以开除出会:
1.思想作风不端正,不服从上级领导,不接受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或主席团监督者;
2.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做好本职工作者,在主席团给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
3.不能按指定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或所做工作缺乏实效性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开除或劝其自动退会;
4.在工作中缺乏纪律性,不按时召开或参加例会,给予警告不改者;
5.出现重大问题,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者;
6.道德品质败坏,立场不明确,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者;
7.《奖惩制度》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换届选举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为确保心协组织机构健全和工作的连续性,在年度选举换届中,使有能力、有特长、有威信、有责任感的优秀学生走上协会工作的组织管理岗位,改善学生干部结构,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促进心协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换届选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竞选的方式进行。
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真正做到把广大学生支持、信任的同学选到协会主要岗位上来,为建设一支团结有力、工作积极、能力突出、深得信赖的学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
第二节 心协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
心协会长、副会长及分管副会长一般由大三年级学生担任,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一般由大二年级学生担任。
协会会长、副会长的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水平较高,能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能起到示范作用。
2.热爱协会工作,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勤于吃苦,乐于奉献,个人品质良好。
3.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支持和信赖,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
4.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创意策划能力。
5.善于处理同学间的各种矛盾,主动加强老师与同学、同学与同学间的联系与沟通。
6.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协会其他干部参照以上条件推选,同时要求具有一定的从事本职岗位工作的能力。
第三节 心协干部的任期与换届
心协主席团任期为一年,期满自行离职;心协部门负责人可以自荐竞选新任主席团,不参选的部长级会员期满自行离职;学生干事在大一年级结束换届时希望留任的,经同意后可继续留任,到大二年级结束时按组织程序退出。
心协换届于每年5月中下旬举行,采取公开竞选与民主推举相结合的形式,选出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尔后新任主席团提名其他干部人选,按主席团换届程序进行换届。
第四节 公开竞选及审批
主席团候选人的产生途径:
1.推荐。现任主席团根据一个学期内,各部门的工作表现及工作态度,考评其综合能力,推荐新一届心协主席团候选人。
2.自荐。现任主席团负责向各部门发出心协换届通知,凡有意愿参选并且符合参选人资格的同学,都可以进行自荐。
主席团候选人的考核:
1.协会内部临时成立“心协主席团换届选举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由现任会长担任,副组长由团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协会内主席团成员、未参加竞选的部长级干部、学生干事组成。工作组全面负责换届选举大会的准备、召开及收尾工作。工作组下设会议工作小组、监选小组。
2.工作组负责将候选人资料进行整理,列出候选人资料汇总。
3.工作组负责成立主席团候选人资格审查团,审查团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指导老师、协会现任主席团成员联合组成。
4.工作小组将候选人资料汇总交于资格审查团审阅,决定参加换届选举大会的最终候选人,并根据审阅结果,对通过审查的候选人发送通知。
资格审查结束后,候选人相关个人资料将统一归档,其中所包含的内容将由工作组进行汇总,制作成会议资料,并于换届选举大会当天分发。
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候选人须于指定日到工作组抽取演讲号码牌,由此决定选举当天的出场顺序。
每位候选人须准备竞选演说,并在选举大会上进行陈述。演讲结束后进入答辩环节,接受现场评委的提问。
第五节 选举大会实施细则
本次大会的与会代表包括:心理中心指导老师、现任主席团成员(拥有评分权力)、投票代表、列席人员。
大会开始后,候选人按既定顺序依次进行竞选演讲,每位候选人的个人竞选演讲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演讲结束后将接受现场评委的提问,提问与回答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提问应围绕心协工作的方法、心协中各类问题的解决办法等方面进行。评委将根据答辩情况给予认真、公平、公正的评分。投票代表团将根据选手作答情况及思维、表达能力做出综合评判后进行投票。
演讲及答辩结束后将进行投票环节。由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向投票代表展示密封选票文件袋,并现场开封、分发选票。
投票细则:
1.本次大会采用不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2.每位代表限投一张选票,不得代投;并从若干名候选人中慎重选出八名候选人作为新任见习主席团成员,多投将作废票处理。
3.因故未出席会议者,视为主动放弃投票权。
4.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则选举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有效票数超过到场选举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则本次投票选举结果有效,否则,本次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
5.主席团选举大会现场设监票人两名(监票小组);计票人两名(由工作组成员担任),进行当场计票。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监督。
6.如果出现两名候选人得票数相同并且影响到最终选举结果的情况,将启动备用选票,单独对这两名候选人进行第二次投票。
7.计票结束后,由现任会长现场公布选举结果。
本次大会的相关工作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工作组组织、安排及实施。
投票代表及列席人员的产生:
投票代表组成:
1.各学院心理部代表,每学院一名;
2.心协各部门代表,具体人数由工作组决定;
3.以上代表组成投票代表团,代表团成员名单确定后不得更改。
列席人员组成:大一年级班级心理委员、心协其他会员。
投票代表拥有大会发言权及选举权;列席人员拥有大会发言权,但没有选举权。
各部门正副部长换届参照主席团换届在协会内部选举进行。
各部门正副部长的名单由新任主席团确认,新任主席团代替上任主席团履行相关职责,完成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的换届。
第七章 附则
心协在对协会成员归属感培养的同时加强责任感的培养。心协创立之初就体现了是以学习性和服务型为主的公益性学生社团,它是可以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发挥其特有的作用的,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部分重要力量。在保持协会原有特色的同时,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协会影响力,从而更好地体现协会宗旨。
心协成员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的同时有必要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心协内部成员组织定期学习,通过成员之间的的沟通交流,提高大家对心理学的认识、增强心理学的兴趣,促进心理健康宣传工作的开展。
心协通过举行多样化及特色化的活动有效地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扩大协会自身影响力,所举行的活动均以提高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为出发点。对此心协将通过与学校其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联合,举行丰富多彩的活动,要求心协各部门团结一致,增强责任感,在心协会长及主席团的带领下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有效体现心协价值,真正实现“心协之家,心灵的家”。
心协愿意为成员提供一个成长的平台,每一个用心成长的成员都能在这里收获成长、收获温暖、收获对人生的感悟。
附:
1.本制度自2023年2月20日起试行,为期一学期。
2.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在试行期间心协成员可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4.对心协规章制度或安排有不满或建议者,应通过正确的途径向主席团反映,不得私下诋毁抨击。
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
2022年12月27日
附录
大学生心理协会部门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