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正文

我校成功入选河南省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14-09-26    浏览次数:    来源:

(通讯员  田永果)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的通知》(教思政〔2014〕799号),公布了第二批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我校榜上有名,成为入选的10所高校之一。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是2014年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14〕225号)精神,依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建设标准》(试行)在全省高校开展的创建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水平,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经过审阅材料、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环节,评审专家对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创新的理念、完善的机制、扎实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近年来,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培养具备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定位,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为重点,积极贯彻“爱心服务工作法”,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工作网络,着力抓好课堂教学、咨询服务、宣传教育和危机干预四大体系建设,探索出一套“理念先进、体系健全、服务完善、重在发展”的工作思路,心理健康知识得以广泛宣传,学生心理维护意识日益增强,人人关注心理健康、呵护心理健康的校园氛围日趋浓厚,心理健康教育已成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手段。

此次入选是我校认真执行教育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关文件的结果,是对我校多年来扎实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鼓励与肯定,我校将以此为契机,按照省教育厅的新指示、新要求,以更高标准继续加强建设,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推进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做出积极贡献。

Copyright © 2022 HUUC.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城建学院 学工部(处) 版权所有   豫ICP备13012610号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04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