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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 Oi !你知道心联会嘛?快来快来,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3-10-23    浏览次数:    来源:

大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章程

一、总则

1.1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简称“心联会”,由2004年创办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于2023年更名而来,属于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指导成立的校级学生服务组织,由全校有志于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帮助自我与他人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年大学生组成的群众性的校级学生组织,是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中的朋辈辅导骨干力量。

1.2心联会的主要职能是协助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服务,是各学院心理部的管理机构,是学校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校园心灵健康、精神文明、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全校所有学生心理健康的观察者、服务者、保障者。

1.3心联会以“呵护心世界,关爱心健康,陪伴心成长”为宗旨,本着“热情、真诚、尊重、服务”的工作原则,在专家、老师的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地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服务与朋辈辅导工作。

1.4心联会的徽标为,口号为“与心灵相约,与幸福同行”,会歌为《无名之辈》。

二、 组织架构

2.1心联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为领导机构,设主席1名,副主席3-5名,主席团委员若干,共同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负责协调、监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并予以指导;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工作总结。主席负责统筹兼顾,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例会;每位副主席分管若干部门,工作各有侧重,协助主席决策。主席团成员接受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老师、各职能部门、学院心理工作者的监督。

2.2 根据工作需要,心联会设立若干个工作部门,由主席团统一协调管理和支配。心联会部门的增加、撤销、合并、更名等事宜需经心联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心联会每个部门设1名部长、2名副部长、若干名组员。部长和副部长分别由在校优秀学生会员担任。

2.3 心联会现暂设5个工作部门,部门及职权如下:

(1)统策部:策划心理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校各学院心理部、班级心理委员共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含但不限于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心理健康大使选拔、525心理宣传月活动等等;负责协调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动员、组织、总结等相关事宜;开展全校新生心理素质拓展和心理健康教育宣讲活动;策划组织班级、社团等学生组织日常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大赛;协助老师开展省级或大型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2)组织部:调动联合会会内氛围,培育营造心联会内部“家庭式关心互助”的团队文化;做好会议安排与记录;协助主席团协调、考核各工作组的工作;协助主席与执行主席统筹安排、督导考核各学院心理工作;做好心理中心预约咨询排班、值班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干部换届、成员选聘、推优、表彰、奖惩等相关组织工作;负责心联会活动经费的预算、汇总、初审、协助报销工作;收集整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资料和工作档案;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3)新传部:负责全校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宣传策划、横幅海报、拍照摄影、采访报道等工作;负责记录心联会日常活动照片与视频;负责图片、视频、动画的编辑和美化;运营维护“河南城建学院心理中心”官方QQ;与“心灵驿站”“心理剧社”共同组成心联会宣传工作组,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4)文宣部:协助老师完成与心理有关的资料整理、问卷调查、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工作;协助老师开展相关心理稿件的征集与初步编辑;运营维护“河南城建学院心理中心”官方公众号,负责日常公众号推文的编辑和初步审核;与各学院对接心理活动的宣传工作;与“心理剧社”“新媒体”共同组成心联会宣传工作组,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5)演艺部:负责心理剧本的编写,心理剧的排练教学工作;策划组织各类朋辈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负责校心理剧大赛的交流与监督工作,并带队参加全国心理剧大赛;为致明天演讲比赛,心理宣传月,心理晚会提供各种形式的表演活动;负责运营维护“河南城建学院心理中心”官方抖音号,拍摄心理知识小短剧;与“心灵驿站”“新媒体”共同组成心联会宣传工作组,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2.4心联会主席团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必要时,可跨部门选聘成员组建临时工作组,特定工作完成后予以解散。

三、议事规则

3.1 心联会相关事务和活动开展,由心联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3.2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召开,讨论的议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会且一半以上的参会代表同意,方可通过并实施。

四、干部换届

4.1心联会于每年5月份前后举行干部换届,换届遵循自愿报名、民主推荐、公开竞聘、投票选举的原则,干部任期原则上为一年。

4.2 心联会主席团和各部门部长团由心联会指导教师和会员投票选举产生。

五、成员选聘

5.1心联会于每年9月份前后面向全校学生集中选拔聘任部门成员。其他时间若需增补成员,经心联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选聘。

5.2心联会成员选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考察试用的原则。

5.3加入心联会的基本要求包括:(1)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2)认同心联会管理办法,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3)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热衷朋辈心理互助;(4)品学兼优,真诚友善,具备一定的工作组职能所需的能力特长。

六、其他事宜

6.1 本办法于2023年10月修订并实行。

6.2 未尽事宜由心联会主席团研究决定,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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