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社政 [2010]394号)和《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办法》院党[2010]1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院开展第四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快乐生活 健康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0年5月25日——5月31日
三、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为目标,培养高素质人才,促进全院学生健康成长。
四、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性强、针对性强的活动,达到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心灵的目的,为大学生搭建起锻炼心理素质、提高心理承受能力的平台,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引导毕业生调整就业观念,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就业中的困难和压力,预防心理疾患的产生。
五、活动内容
各院(系)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健康宣传、座谈交流、心理影片展、心理测试及咨询、团体心理活动训练、心理健康主题征文、学生工作队伍技能培训等。(详见附件《第四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安排》)。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本系学生广泛参与,在活动期间要因地制宜,根据各系的实际情况开展活动,力争丰富多彩。各系部要借助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着手制定下年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计划,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系部要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展板、橱窗、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充分发挥心理健康协会和心理互助小组的作用,结合实际开展心理咨询、趣味心理游戏、心理情景剧表演、心理健康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营造我院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
3、突出主题,务求实效。各系部要紧紧围绕本次活动周主题,教育和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开发潜能,完善人格,健康发展。尤其要加强毕业生心理健康工作,积极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理念,以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人素质应对新形势下的就业压力与挑战。
4、加强督导,促进交流。学生处将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纳入各系的工作考评体系。活动结束后,各系部将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于6月4日前上报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并将相应电子文档发送至hncjxl@hncj.edu.cn,联系电话:2089511。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