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验收结果的通知》(豫教工委〔2023〕186号),我校喜获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示范学校。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于2022年制定《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并启动为期3年(2022-2025)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旨在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始终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精准实施心理育人工程,探索形成“四个三”工作机制,实现心理知识普及化、心理咨询常规化、心理活动品牌化、心理危机干预及时化,把心理育人融入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第一课堂”主阵地,拓展“第二课堂”心理育人新动力,建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心理育人工作体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屡获殊荣。这是学校继2014年获批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2019年获批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2021年入选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研究协作理事单位之后,心理健康教育取得又一重要成果。
此次成功获批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示范学校,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也是省教育厅对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我校将继续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内涵、凝练特色、优化服务,继续高标准加强建设,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提升作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